宁智强等3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更新时间:2020-06-07 已浏览:1202 文章来源:


导语

6月5日,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宁智强等3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拘禁罪,高利转贷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诬告陷害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宁智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一亿八千零六十万元;其余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



视频源自湛江市广播电视台《第一视线》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jwvW4EhEQKJ4jl-Mg6S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