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开区法院在我市首推《情感修复计划书》 努力挽救婚姻危机

更新时间:2023-03-24 已浏览:816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湛江经开区法院创新审判思路,巧用《情感修复计划书》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相识相恋,历经五年的爱情长跑,小花(化名)和小亮(化名,下同)步入婚姻后育有两个女儿,女儿尚未成年。婚后因产生矛盾,小花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小亮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开庭当天,被告小亮情绪低落,一再表示已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和妻子和好。

考虑到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较好,且丈夫希望修复感情的意愿强烈,承办法官初步判断双方存在和好的可能。于是,庭后邀请在婚姻登记系统工作十多年、对婚姻调解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



“我不想离婚,我老婆是一时冲动才起诉离婚的。”“我是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我以后会好好对她。”

“你有没有想过双方的矛盾是什么?自己错在哪里?”“你说以后会好好对她,有什么具体的做法?”“怎样做才能使她相信你下决心改变?”在详细了解当事人恋爱经历、家庭情况、婚姻现状等情况后,法官拿出一份《情感修复计划书》,帮助小亮逐一分析双方矛盾产生的原因,敲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情感修复计划。

在法官的帮助下,小亮一字一画地写下了“信任老婆,好好沟通”“凡事多忍让,尽量不吵架”“好好养育女儿,疼爱女儿,为女儿营造一个良好家庭环境”等多项解决夫妻矛盾的具体措施,并表示一定对照落实,加倍努力修复夫妻关系。  



《情感修复计划书》是湛江经开区法院在湛江市首次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针对“草率离婚”、“冲动离婚”或者一方有和好的意愿,但无具体承诺或计划情形的离婚案件《情感修复计划书》促使当事人对自己在平时生活中有损于夫妻感情的行为进行反思,把修复感情的意愿转化成实际行动。如被告制定的计划切实可行,但原告仍不愿意撤诉,可在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基础上,附上被告的情感修复计划,如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可将被告执行计划的情况作为评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之一。

目前,《情感修复计划书》尚处于探索阶段,经开区法院将会不断完善举措,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让法律更“接地气”,让司法为民的宗旨得以显现。


图文:林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