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审判业务工作顺利进行,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聘用名额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性别不限。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法律类大专以上或其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含应届毕业生)。有1年以上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经验的,不限专业;
(六)大专、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如在法、检机关从事书记员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放宽5岁);
(七)有较强的电脑速记和语言表达能力;
(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 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7月7日;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带个人简历,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截止前送至本院政治部(督察室);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一)速记。主要测试应试者庭审记录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速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速记入围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速记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2比例的,按速记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侧重思辩能力、表达能力、法律文书写作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结束后,按速记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与4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工资福利待遇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规定和本院实际情况定期调升,签订经开区法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按规定购买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支付)。本院工作日供餐(按我院标准购买),不提供住宿。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按有关程序聘用并按工作需要分配到机关业务庭或基层法庭。如果上级法院或有关部门对书记员有新的规定,本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按新的要求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地址:湛江市绿华路38号
联系电话:0759-8219959
邮箱:kfqfyz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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